-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007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1-10 发布日期: 2025-01-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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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已于2025年1月5日正式印发,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6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24〕7号)。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建筑业稳增长,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积极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7号)
2.《大力推进山东省智能建造 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鲁建建管字〔2024〕2号)
3.《关于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鲁建设字〔2023〕3号)
4.《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24〕7号)
5.《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4〕247号)
三、出台目的
旨在强化产业支撑体系,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培育打造“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建筑企业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四、重要举措
(一)实施培优强链,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分级分类培植市级骨干企业,构建企业梯次培育发展体系。全面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模式,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托外出施工行业党委,组织企业对接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项目,助力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
(二)实施科技引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将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装配率等技术指标纳入新建民用建筑建设条件意见书。在我市划定重点区域,全面推行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市政公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率先应用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并规范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及智慧工地建设,构建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三)深化降本增效,激发建筑市场活力。对征信良好、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等条件的企业,减免或取消建设工程质量、投标、农民工工资等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减轻建筑业企业经营负担。将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畴。
(四)健全保障措施,强化产业支撑体系。培育壮大具备现代管理理念的企业家队伍、掌握高端专业技术的工程师队伍,以及适应工业化、智能化、数字化需求的新型专业技能产业工人队伍。推进校协企深度合作与产教融合,开展建筑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传统劳务用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化。
五、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特点
《若干措施》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制定,都明确提出要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促进全产业链一体化、集聚化发展;都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建筑市场,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都明确提出推广智能建造装备,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建造水平等。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出对全市建筑业总产值提升做出突出贡献、同比增长速度较快的企业,以及对建筑业外出施工发挥带头引领作用的企业,给予奖励措施;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重点区域内全面采用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建立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级部门协作会商制度,定期会议研究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事项,推动政策落地。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贺锡涛
咨询电话:0531-5170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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