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5-00099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日期: 2025-01-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且在2024年已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附件1)要求,认真填报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数据。填报工作以企业法人为单位,分支机构数据由总公司汇总上报;独立法人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母公司不汇总子公司数据。
二、填报要求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按照规定时限,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http://zaojia.jianshe99.com/cecaop/login/view.do?op=goLoginTongji),完成各项统计数据的填写与自校。请于2025年2月24日前将系统数据形成书面报表(即建造1、2、3、4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企业2024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附件2)等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济南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标准造价站审核,邮箱:zxbzzj@jn.shandong.cn,联系人:欧永梅、李明润,联系电话:61378833、61378831。审核通过后,再行登录系统提交上报。企业要及时关注数据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的,要及时根据审核原因修订数据后重新上报。
三、注意事项
各造价咨询企业应认真学习统计法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按时、准确填报数据,做好数据审查。截至2025年3月2日,企业在系统内仍未填报数据的,一律视为迟报。对于迟报、拒报、瞒报统计资料的企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其行为将计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
四、其他
造价咨询企业系统上报如遇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北京正保咨询(010-82326699)。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
2.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
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1 月20 日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docx.docx
附件2.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xlsx.xlsx
附件3.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