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45T/2024-0036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7-12成文日期:2024-07-12

标题

关于将电动自行车棚认定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议

建议者

谭欣

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

承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

答复时间

2024-07-12

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将电动自行车棚认定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将电动自行车棚认定为公共消防设施方面

经市消防救援支队落实,根据《山东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共消防设施是指: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等;(二)城市和乡村的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平台码头、消防供水管网等消防供水设施;消防车通道;火警信号传输线路、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等消防通信设施截至目前,将电动自行车棚认定为公共消防设施暂无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及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要求,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且经建设单位申请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为手续申报要件与现场评定依据,此时建设工程已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完成整体设计与施工,因此如在规划设计环节未将电动自行车棚纳入考虑范围、在竣工图纸中未体现电动自行车棚有关消防设计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消防验收环节中将缺少对电动自行车棚进行检查的依据,建议在工程规划阶段加以考虑。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电动自行车是伴随经济社会发展而来的新型交通工具,其方便快捷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但是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却带来一系列新问题、新矛盾。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呈现多发态势,尤其是今年2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发生的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极为深刻。为切实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济南市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风险管控、强化宣传引导,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加强电动自行车事前防范、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置工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纳入市政2024立法计划。以市安委办、消委办名义先后3次召开综合治理协调会,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厘清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7个部门职责,细化分解6项重点工作和25个专项任务,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责任体系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监督检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监督执法协作、群众诉求办理等事项住房城乡建设局先后印发《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济南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区县住建部门会同街道、社区组织物业企业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停放场所统计,并积极配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安部门开展的各项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和法规政策宣传。

(二)强化风险管控。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省电池行业协会、电动车商试点推行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筛查,启动电动自行车公益安检“进万家”活动,成立“市、区、街道”三级安检服务队,对居民社区电动自行车开展安全风险筛查发动公安派出所、镇街消防工作站等基层监管力量,组织社区工作者、基层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全市居民住宅楼、写字楼、办公楼等重点场所开展隐患排查、监督执法和宣传引导,累计检查重点场所5.6万余处,督促整改问题隐患9万余处,规劝搬离电动自行车10万余辆,处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130余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范职责,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发现业主电动车上楼的,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依据《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向公安、消防救援部门报告,由公安、消防救援部门受理并处罚。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安委办、消委办名义联合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告知车主相关法律责任。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做客山东广播电视台讲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醒群众关注电动车消防安全。广泛开展3.15”消防产品宣传活动,设置电动自行车案例警示宣传小屋,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实验,向居民面对面展示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同时,利用各地政务新媒体设立隐患举报专栏,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在示范小区建立消防主题文化墙、悬挂提示牌,借助社区和单位布告栏、橱窗,宣传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直接受益群众200余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部门联合200家全市大型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公益培训。发动社区微型站队员、消防宣传大使和“快递”消防公益使者,开展入户宣传、实操培训,有效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尽快起草出台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济南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同时继续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加强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等工作,多措并举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

感谢您对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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