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45T/2024-0035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3-12成文日期:2024-03-12
标题
关于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的建议建议者
李经国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承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答复时间
2024-03-12答复内容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全市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联系,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现状
传统村落蕴藏着丰富多元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国家、省级住建、规划、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民生为本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打造“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的传统村落示范,不断推动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一)积极争取政策,开展保护利用试点
一是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我市传统村落集中分布在章丘区、莱芜区等区县。我局会同章丘区成功申报2022年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章丘区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编制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住建、农业农村、文旅、交通、水利等各部门合力,共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同时,组织莱芜区立足实际,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体制机制,充分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积极推进“齐长城下的古村落群”传统村落连片区打造,为申报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区打好基础。
二是开展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在传统村落中选择具有一定建造年代、一定建筑艺术特征、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以“保护为先、有机更新、活态传承、严格管理”为原则,开展传统民居试点保护利用。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现状基础的传统民居,通过翻建、修缮及“绣花”“织补”等微更新、微改造等方式,提升建筑风貌,完善使用功能。挖掘传统民居的文化价值,通过流转、租赁等途径,利用传统民居试点进行文化展览、民宿打造,探索传统民居活态利用方式方法。带动休闲、度假、研学、康养等服务产业,促进闲置传统民居的有效利用,促进村民就业,实现村民增收。
三是组织编撰《走进济南传统村落》。为全面了解我市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沿革、自然风貌、建筑特色、民俗生活等情况,形象生动地展示传统村落风貌,扩大传统村落的知名度,力求得到学界和民间力量的更多关注,近年来,我们陆续组织编纂了《走进济南传统村落》(共四册),涵盖了全市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为做好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提供依据和示范。
(二)坚持规划引领,统筹传统村落保护
一是开展传统村落潜在对象普查工作。20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开展传统村落潜在对象普查工作,在全市域范围内筛选出具有传统村落潜在对象107个,研究制定了适合济南特色的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在历史文化价值认定的基础上,科学地把107个传统村落潜在对象分为一级(10处)、二级(45处)、三级(52处)进行保护,形成传统村落潜在对象分级名单。本次普查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市传统村落潜在对象的情况,为后续我市传统村落、名村的申报工作提供了引导,并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是全面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为各区县政府提供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高标准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目前,我市2个历史文化名镇、13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全部完成编制、报批工作;59个传统村落,57个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完成,2个正在编制过程中。加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的帮扶力度,积极争取市级财政支持,帮扶长清区政府编制完成3个省级传统村落(孝里镇南黄崖村、北黄崖村、岚峪村)和1个中国传统村落(方峪村)的保护发展规划,以历史文化展示利用推动乡村振兴。规划方案已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的专家论证,规划成果已移交长清区政府和孝里镇政府组织实施,以历史文化展示利用推动乡村振兴。
(三)立足文化留根,活化乡村旅游
一是开展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促进优秀乡村文化传承。加强乡村重点文物的修缮保护,完成平阴永济桥、东阿古城、廉氏故居以及莱芜茶业口镇摩云山梯田等一批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的文物修缮保护工程。实施了汉济北王墓—双乳山汉墓加固保护、平阴县东峪南崖建筑群修缮保护工程,编制了方峪建筑群保护修缮工程方案,乡村文物保护状况进一步改善,乡村特色风貌明显提升。
二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文化需求。持续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传统村落乡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农村图书服务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开展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城乡文化资源共享,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三是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重点扶持传统村落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扶持打造莱芜区茶业口镇“一线五村”、钢城区颜庄街道九龙山片区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指导南部山区黄鹿泉村、莱芜区卧铺村、章丘区石匣村等发展乡村旅游,培育创建全国、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在全市49个传统村落中,6个村先后入选全国、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10个村入选全省景区化村庄,成功创建3个生态良好、基础完善、特色鲜明的3A(石匣、一线五村)、4A景区(朱家峪)。
(四)统筹推进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在制定我市实施方案中,将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作为重要内容,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同安排共部署。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突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
二是扎实推进泉韵乡居建设。在泉韵乡居示范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创建过程中,我们以保护生态筑基,以淳朴民风溯魂,按照“顺应自然、尊重历史、突出乡土、体现文化”的要求,统筹安排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让和美乡村各美其美,特色鲜明。我市创建的18个泉韵乡居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5个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5个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8个泉韵乡居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中有5个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保护和利用中获得了新发展。
三是积极发展休闲农业。积极聚焦农业资源和自然生态优势,深挖农业潜在价值,着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推进农业多业态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346个,实现营业收入52.92亿元;休闲农业从业人数达到9.46万人,接待游客人次3380余万人次,带动农户10余万户。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中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工作开展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前期投入大,投资周期长,成果见效慢,加之中央、省、市级专项补助资金有限,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缺乏活力,长期处于被动保护、消极保护状态。
结合你们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这一总目标,积极作为,不断推动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利用。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工作原则,以“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助力”为方法路径,做好政策、资金等方面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政策支持,吸引社会资本持续投入,深入挖掘传统村落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在泉韵乡居示范片区创建中,利用好优惠政策,大力招引优质项目和优秀企业,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传统落村及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村民自治的良好局面。
二是实施业态提质行动。实施乡村“新空间、新场景、新活动”培育计划,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更好满足游客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充分挖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资源,精心推出乡村旅游产品,农村传统特色文化,开发一批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竞技性、娱乐性和参与性的现代农业观光游、乡村生活体验游、乡村民俗风情游等乡村旅游产品,举办“乡村好时节”活动。
三是实施文化赋能行动。拓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充分挖掘本地乡愁元素符号,促进乡村旅游和农村公共文化融合发展,指导各区县建设城乡书房、创客空间、乡村大礼堂、民俗博物馆、乡村记忆馆等。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非遗项目、传承人走进传统村落,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定期组织书画家、文艺工作者到传统村落开展创作写生、采风、文艺演出等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四是策划特色主题活动。打造“四季泉城”主题游节事活动品牌,每季度确定不同主题,集中推出当季特色活动、网红打卡地和主题游产品。举办乡村文化旅游节,策划推出赏民俗寻年味、看演出听大戏、尝美食游美景等各类活动,弘扬乡村特色民俗文化,活跃城乡文旅市场。
五是加大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力度。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等不良现象,完善基础设施、整治村庄环境、恢复乡村风貌、激发内生动力。
六是培育乡村特色产业。结合传统落村及文化名镇名村特点,聚焦特色种养、特色加工、传统工艺等乡土产业,支持各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乡土产业,持续壮大产业规模、提升知名度。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开展挖潜增效工作,不断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和影响力。
感谢你们对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