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交流座谈会为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和党中央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部署,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有效化解和源头治理,2月28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交流座谈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级领导张伟参加并主持会议,市中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等行业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首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介绍住建领域“总对总”前期工作开展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会议指出,要聚焦住建纠纷有效化解和源头治理,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调解组织和调解机构、调解员的重要作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探索建立协调联动、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住建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纠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居”生活的美好期盼。 会议要求,要聚焦城市更新和住房市场稳定发展,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调解与诉讼之间的有效衔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依法稳妥处置各类纠纷,以法治保障城乡建设规划顺利实施。一是要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开展诉源治理、诉调对接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探讨解决办法,总结推广经验;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的司法解释、政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信息沟通交流。二是要建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要加强对行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指导,建立准入、培训、考核、奖惩、监督、退出等机制,定期选派骨干调解员参加相关技术和业务培训,联合开展调解培训、以案释法、以庭代训、法律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和法律素养、职业修养、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三是要积极发挥试点先行先试作用。要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坚持边试边改,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工作规程、管理办法等运行机制,提高调解工作能力,为做深做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诉源治理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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