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4-00437 组配分类: 办公会议
- 成文日期: 2024-10-17 发布日期: 2024-10-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议题解读】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会议议题“《关于完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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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和<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22〕9号),本文件将于2024年11月29日到期。为确保我市租房补贴工作的延续性,住房保障处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中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新市民、青年人租房补贴》两个文件。
二、决策依据
《关于完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推进我市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工作。
四、重要举措
《中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分为: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及补贴金额、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政策衔接、职能分工、其他事项7部分。内容基本沿用2022年政策,主要内容有:
(一)申请条件。申请家庭需同时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具有相关区户籍;二是收入符合困难标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三是在相关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含),自行租房居住,办理租赁备案或取得租赁发票。
(二)保障标准及补贴金额。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依据家庭人口确定,1人家庭30平方米、2人家庭45平方米、3人家庭60平方米,夫妻生育多孩的4人家庭75平方米、5人及以上家庭90平方米;补贴发放标准依据家庭收入水平确定,低保及特困家庭每月29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23元/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17元/平方米。
(三)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申请方式为常态化线下办理,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受理并初审,提交至所在区住建部门核准。相关区住建部门每季度末对申请家庭情况实施复核并发放补贴。
(四)政策衔接。莱芜区、钢城区在“济莱合并”前按照原莱芜市政策已纳入补贴发放范围的,可按照原政策实施复核,也可按照本文件重新提出申请。正在承租公租房、人才公寓、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的家庭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新市民、青年人租房补贴》分为: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和期限、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政策衔接、职能分工、其他事项7部分,内容基本沿用2022年政策。主要内容有:
(一)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具有本市相关区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二是毕业不超过5年,在我市稳定就业,正常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三是在相关区无住房,自行租房居住,办理租赁备案或取得租赁发票。
(三)保障标准和期限。补贴标准基础为500元,根据学历层次提升补贴金额,本硕博分别为每月700、1000、1500元;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申请方式为常态化线上办理,通过“爱山东”APP“泉城安居”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初审后提交至所在区住建部门核准。相关区住建部门每季度末对申请家庭情况实施复核并发放补贴。
(五)政策衔接。正在承租公租房、人才公寓、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的家庭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议题解读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孙杰
咨询电话:0531-5170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