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3-00521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日期: 2023-09-2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解读《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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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解读《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薛继强,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房地产行业发展和市场管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推进、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档案管理等工作。
2023年9月19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继强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着个别企业诚信度不高,发生违法违规开展住房租赁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租房群众利益的问题。为加强我市住房租赁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市住房租赁行业诚信经营意识,出台了《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评定、公示、使用及监督管理五个方面。通过采集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对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进行量化打分,并将信用信息评价情况通过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实时发布更新。同时对住房租赁企业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尤其对信用等级为B级、C级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重点监管措施,发布交易风险提示,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限制享受相关便利措施。
问:信用信息评价情况具体如何公示?
答: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评价情况通过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发布并实时更新。住房租赁企业应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在系统注册完成后生成的信用码;从业人员开展租赁业务时应佩戴包含信用码的实名登记牌;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各网络房源发布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时,平台应同步展示其信用码。
问:《管理办法》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23年10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8日。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李昕言
咨询电话:0531-5170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