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45T/2023-00608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3-03-28成文日期:2023-03-28

标题

关于加强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建议者

李颖

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

承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

2023-03-28

答复内容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24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根据职能答复如下:

一、目前全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济南市物业管理工作始于1999年,历经20多年的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已初具规模,以业主自我管理与物业企业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模式正逐步为广大居民接受,并成为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化的物业服务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丰富了社区管理手段,也维护了小区正常秩序。与此同时,物业管理中也存在部分企业服务水平不高、业主自治机制不完善、部门综合执法不到位等问题。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的要求后,我市物业服务管理由行业管理为主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转变。2019年初,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下沉街道社区,建立了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机构,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六位一体综合治理,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在各级党组织的协同推动下,物业服务管理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常态化运行,人大代表来了、政协商量、物业恳谈会、人民调解会解决群众物业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协同管理新局面。

二、针对建议计划开展的工作

您提出的问题客观、精准,提出的措施也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充分学习、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物业管理各方权利义务。去年51日正式实施的《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企业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我市也开展了广泛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物业企业等参加的社区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物业企业服务清单、业委会权责清单、街道社区党组织考核评价清单三张清单制度,通过物业恳谈会、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大条例宣传工作力度,推动业主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建设,支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建立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共同提高管理水平。

(二)加强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按照市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做好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工作,对于暂时不具备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由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建立完善业主公约、健全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信息公开等基本工作制度,在小区发生维修资金使用表决难、业主拒交物业费等问题时,帮助解决矛盾纠纷,共建和谐小区。

(三)做好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针对我市大多数物业小区采用包干制物业服务收费的现状,为规范物业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开展物业服务评价是一个有效的手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根据《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组织辖区物业小区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对于物业服务问题有效投诉较多,业主反响较为强烈的,以及20%以上业主联名要求综合评价的小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优先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在小区进行公示。依据评价结果,由物业企业进行整改或由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鼓励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建立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提示机制,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选聘物业企业提供参考,为广大业主享受质价相符的服务提供保障。

(四)完善物业服务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在住宅物业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全市统一的公示栏,如实公示各部门物业管理监管职责及投诉受理电话,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物业服务信息和业主大会决议、业主欠交物业费等业主自治信息,全方位接受业主监督。对于破坏房屋结构、违章搭建、违法装修、改变车库或停车位用途进行占道经营或破坏环境,侵害业主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劝阻制止无效的,通过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的方式,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力量常态化进网格、进小区,及时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28

吸收采纳情况

解决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