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45T/2023-0061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3-03-21成文日期:2023-03-21

标题

关于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

建议者

刘振贵

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

承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3-03-21

答复内容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058号代表建议(关于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2020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021号)。《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我省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20051231日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我市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在改造范围上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明确改造范围为“20051231日前在我市国有土地上建成,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根据上述省、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拆迁安置房只要在改造范围内都可纳入改造。您提出的将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纳入改造的建议非常有借鉴意义,但集体土地上的老旧小区目前不在改造范围内。下一步,山东省修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政策时,我局将积极反映相关内容,推动更多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畴。

再次感谢您对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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