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45T/2023-0061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3-03-21成文日期:2023-03-21
标题
关于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建议者
刘振贵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承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时间
2023-03-21答复内容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058号代表建议(关于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2020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0〕21号)。《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我省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2005年12月31日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我市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在改造范围上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明确改造范围为“200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国有土地上建成,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
根据上述省、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拆迁安置房只要在改造范围内都可纳入改造。您提出的“将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老旧小区纳入改造的建议”非常有借鉴意义,但“集体土地上”的老旧小区目前不在改造范围内。下一步,山东省修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政策时,我局将积极反映相关内容,推动更多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畴。
再次感谢您对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