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说明
(一)决策背景。上版燃气专项规划于2012年编制完成,实施期为2013-2020年。近几年随着国务院批复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莱芜市行政区划、《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公布、济南北跨发展战略实施,以及国家、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加快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等政策的实施,各区县燃气市场及气源供应、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等发生了巨大变化,上一版的燃气专项规划已不能满足济南市的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引导、规范济南市域燃气设施建设,统筹市域燃气供需平衡,保障燃气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重大燃气设施项目落地实施,为济南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能源支撑,急需编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燃气专项规划。
(二)起草过程。2021年8月,按照“三定”方案及《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等要求,我局启动了《济南市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程序,由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共同承担编制任务。在经过半年多实地调研、收集数据等工作基础上,已形成规划成果。
(三)征求意见情况。燃气专项规划涉及的专业性、科学性强,编制过程中充分尊重了专业团队和业内专家的意见建议,同时征求市有关部门、区县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及燃气经营企业意见建议,并予以适当采纳。
(四)法律顾问参与研究及履行程序情况。在本次规划编制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研究,对编制主要内容、编制过程、履行程序合法性、公开征求意见、党组会研究、专家论证、成果报审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出具书面意见,参与研究过程全面规范。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在能源清洁低碳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积极拓展上游天然气气源供应渠道,应接尽接、内通外连、互联互通、相互调剂,“十四五”末期实现全市高压天然气供气“一张网”,消费总量26亿立方米,规划期末全市燃气设施接气供气能力达70亿立方米,消费总量49亿立方米,逐步提高应急调峰储气能力。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重点保证工业生产用气,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调峰发电、交通等领域用气,使济南市天然气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达到省会城市先进水平。
(二)燃气供应现状及存在问题。“十三五”末期全市天然气用气量16.6亿立方米,一次能源消费占比为6.2%,2015-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20.13%,冬夏峰谷比约为6:1,全市高压天然气“一张网”初步成型,调峰能力短板逐步改善,供气稳定性和可靠性得到进一步提升。但现状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天然气一次能源消费占比为6.2%,虽略高于省平均水平5.8%,但与国家平均水平8.6%仍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区县存在经营区域交叉分割、供气层级多、燃气企业供气规模小、部分燃气设施建设手续不全、燃气安全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政府燃气安全管理困难,燃气企业供气成本高、效益差,隐患整改不到位,供气规模扩展困难。
(三)气源及天然气输配系统规划。结合国家、省的燃气管网规划及周边现状可利用的管输气源供应情况,统筹分析气源的保障性、可靠性,规划建设多源接入、内通外联的市域高压供气“一张网”,规划期末建成高压管线498公里,实现各区县高压管网互联互通、多气源接入、调峰互补,提升供气保障能力。同时规划起步区依托全市一张网,建设高压、次高压管线及门站等设施,统筹接收济青复线、鲁港线及市域应急调峰等气源,以孙耿、大桥、崔寨等门站为气源点,建设起步区次高压环网,形成多点下气多点供气的格局。
(四)调峰及应急储备规划。结合国家、省、市储气调峰规划,合理规划市域应急调峰需求量及应急储气调峰设施,其中省级天然气储气调峰储配基地济南曹范LNG储配站一期项目3万水立方已竣工投产,二期项目建设一座4万水立方全容储罐及配套设施,最大存储天然气能力达2400万立方米,日天然气调峰能力330万立方米,力争2022年底前投入运行,在全省率先完成国家要求的储气目标,走在全省前列。
(五)燃气场站规划。通过技术与经济的比较论证,确定站点的位置和规模,并根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9年版)、《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等相关要求明确各场站用地指标、安全控制范围等内容,满足审批要求。
(六)智慧燃气管理系统规划。智慧燃气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借助数据中心和管理平台,实现管网遥感、遥测、遥控,主动管理、科学决策,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质量,在企业智慧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政府监管平台,监控燃气系统运行,做到及时响应、及时判断、及时监管,保障燃气安全可靠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