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有效提升我省建筑业企业整体实力,打响“好品山东·齐鲁建造”品牌,落实《山东省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认可度高、辐射带动能力明显的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着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领域
在全市工程监理企业中,遴选出符合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
二、基本要求
(一)主营业务属于建筑业行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根据主营业务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行业申报,可同时申报外出施工领域。
(三)企业在本行业领域信用评价、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市场份额等方面明显领先。
(四)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总链主企业、细分产业链主企业,当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认定的强企,可申请直接认定为龙头骨干企业。
(五)已成立企业集团的,可以企业集团为单位参加认定,但该企业集团需以建筑业行业领域为主业。企业集团内参加认定单位可以包括核心企业、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但不包括参股子公司;集团内独立法人单位单独可参加认定,但以集团名义参加认定的,不再单独参加。集团所含的企业,应是在企业集团的批准文件或《章程》中有明确规定,或在官方企业信息公示网站能查询到。
三、一票否决情形
(一)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二)近3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1.经核实的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被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被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处罚;
4.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受到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企业,或发生过重大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企业,或因负面信息造成重大舆情影响;
5.经公示的严重失信信息。
(三)其他一票否决情形。
四、确定方法
(一)各区县住建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进行申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汇总表》(附件2),统一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报送的企业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遴选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经集体研究后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社会公布认定结果。
(四)龙头骨干企业入围条件根据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适时予以调整。
(五)探索建立龙头骨干企业退出机制,对遴选出的龙头骨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否决情形的企业及时清出。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产值应按照企业纳统提报数据,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统计局直报系统截图,劳务企业等未列入统计单位自行填报相关产值数据;
2.营业收入证明材料应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信用等级证明材料应根据各市信用评价实际情况,由推荐市出具相关支撑材料;
4.税收证明材料应提供自然年全年完税证明,入库金额满足相关要求;
5.相关奖项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或官方平台公示链接;
6.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县住建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遴选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人,根据行业监管服务职能明确分工,切实做好组织企业申报工作,确保摸排到位、梳理到位、通知到位、汇总全面。
(二)核实申报材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对于企业虚报相关数据和伪造证明材料等有关情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在市场主体考核中予以体现。
(三)实施梯次培育。各区县住建部门根据本辖区实际,分级分类培育骨干企业,实施从骨干到龙头再到“齐鲁建造”品牌、产业链链主企业的梯次培育发展,促进全产业链一体化、集聚化发展,助推全省建筑业做优做强。
请各区县住建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12月25日前组织辖区内监理企业将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第一批)的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张洪霞,联系电话:51705641
附件:工程监理龙头骨干企业遴选要求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工程监理龙头骨干企业遴选要求
一、基本条件
注册地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同时拥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中两项及以上专业甲级资质,上一年度在山东省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积极参加省市信用评价。
二、入围条件
以下条件满足2项即可入围。
(一)上一年度在山东省纳税额超过800万元;
(二)党建、品牌管理工作近三年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近两年获得省级表彰奖励;
(三)参建的工程近3年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荣誉(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或创建示范认定1项,或获得省级主管部门(包含省外)工程质量荣誉和工程创建示范3项;
(四)近2年主编、参编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地方标准1项,并已发布;
(五)注重信息化建设,使用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对所有在建项目在线管控,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视频连接、动态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