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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选定济南高新东区孙村镇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的公告

作者: 市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23- 01- 05 浏览次数:


关于协商选定济南高新东区孙村镇城市更新项目

(一期)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了选定济南高新东区孙村镇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南高新东区孙村镇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二、拟征收范围:世纪大道以南、科航路以北、春晖路以东、西巨野河以西,具体征收范围详见房屋征收冻结通告及附图(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拟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协商选定2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济南高新东区孙村镇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的征收预评估工作(在我市依法备案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已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房屋征收专栏公布。网址如下:/)。

四、拟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一致的,将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签字确认的协商选定书面意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项目现场办公室。地址:济南高新区春晖路1888号(孙村街道办事处)205室,联系人:徐铭徽,联系电话:15005412310。协商期限届满未提交协商选定书面意见或协商选定意见未经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签字的,视为协商不成。

五、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将依法采取逐户征询的方式选定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

六、采取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的,将通过抽签、摇号等随机选定的方式选定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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