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商选定 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了选定济南火车站南场站综合配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南火车站南场站综合配套建设项目。 二、拟征收范围:东至站前路,西至国铁济南局车辆段及规划车站街,南至经一路,北至济南站站房,含车站街5-1号、车站街3-3号、车站街5号2号楼、车站街5号3号楼、车站街3号2号楼及附属房屋等。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拟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协商选定6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房屋征收预评估工作。我市有相应资质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已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房屋征收”专栏公布。网址如下:(/) 四、拟征收范围内超过三分之二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一致的,将协商一致的证明材料及协商结果书面提交至房屋征收指挥部(地址:天桥区明湖西路1137号,联系人:谷帅,联系电话:13385313196)。若10日内未向区房屋征收部门提交证明材料及协商结果的则视为协商不成。 五、所有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将依法采取逐户征询或集中投票的方式选定征收房地产预评估机构。 六、采取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征收房地产预评估机构时,将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选定的方式选定征收预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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