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3-0006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1-11 发布日期: 2023-01-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关于《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关于《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绿色的高质量发展理念,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投入,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济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财政部 应急部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1号)等制定。
三、出台目的
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创建绿色环保施工环境,确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四、重要举措
(一)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原则。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筹措有章、支出有据、管理有序、监督有效”的原则进行管理,并且招投标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按照规定费率计取。
(二)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提费率。计提标准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财政部 应急部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按照工程计价规则,折合到税后,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计提费率为建筑工程按5.33%(其中含安全生产责任险)执行,燃气、供热工程按4.65%(其中含安全生产责任险)执行。
(三)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比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70%拨付给总承包单位,剩余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过程结算及进度款支付程序拨付。
(四)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计提费率是保障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有充足的安全文明施工建设费用,实际结算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结算。
五、关键词诠释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规定,指《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临时设施指办公室、加工场(棚)、仓库、堆放场地、宿舍、卫生间、食堂、文化卫生用房与构筑物,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等。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具体联系人:王洪霞
咨询电话:0531-61378831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