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45T/2022-0078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2-07-08成文日期:2022-07-08

标题

关于规范和整治群租房的建议

建议者

纪亮

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

承办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答复时间

2022-07-08

答复内容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76号代表建议(关于规范和整治群租房的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整治‘群租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群租房”整治工作情况

(一)健全管理机制

1.修订《济南市租赁住房居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我局按照相关要求修订《济南市租赁住房居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济建发〔2020〕27号),预计于2022年7月完成意见征集、梳理汇总后出台《济南市租赁住房居住安全管理办法》。对于您提出的“严格规定住建、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和街道的职责”的建议,将在《济南市租赁住房居住安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租赁住房治安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租赁住房消防管理,城管部门负责配合对违规房源和租赁行为进行综合执法。街道办事处(镇)应将租赁住房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作为物业管理办公室的一项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配备租赁住房网格员,加强对辖区内租赁住房日常巡查,化解租赁矛盾纠纷,将涉及居住安全、群租现象、违法犯罪等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指导、督促社区(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部门做好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工作。

2.印发《济南市住房租赁市场摸底排查整顿规范专项工作方案》《关于持续加强“群租”现象排查整顿治理的通知》等文件,各区县(功能区)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机制。各区县(功能区)均建立起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整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明确各区县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整治后“回访”纳入治理闭环,建立定期回访排查制度,并每月将辖区内群租整顿治理台账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及租赁行为监管

对我市住房租赁企业实施备案管理,要求住房租赁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建立并持续优化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市场主体备案、房源核验发布、合同网签备案、试点项目管理等全流程监管。2022年3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区工作分工,并对60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线上培训,强化对领域内相关企业监督力度。

(三)进行摸底排查及整治工作

自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深化拓展房地产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住建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住房租赁市场摸底排查整顿规范等摸底排查及整治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工作,重点解决群众租赁过程中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我市新建商品房小区户型以三居为主,二居及三居的占比较高,一居房源供应缺乏,也是导致群租发生的原因之一。“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试点”为新市民租赁房屋提供更多的优质房源,逐步减少群租的需求,有效缓解租赁住房供应存在的结构性矛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优化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管理体制和以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的智慧化市场监管机制。强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服务和管理模式,将智慧化监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机结合,形成更加高效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住房租赁市场数字化监督、智慧化管理。我局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促形成街道办事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同、社区(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共同参与的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模式,提高“筛查、预警、核实、整治”工作能力和效率,消除“群租”隐患。

(二)加强租赁市场主体管理。通过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督检查,对群租房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对群众反馈的群租问题及时督促区县处理。

(三)发展多渠道租赁住房供应体系。通过增加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提升产业园区职工宿舍配套占比、改建非居住房屋、持续盘活社会闲置存量住房等方式稳步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房源供应,优化市场房源供给结构,重点增加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房源增加15万套,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四)培育一批住房租赁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全市住房租赁优秀品牌,形成国有和民营住房租赁企业合作竞争、良性发展的市场氛围。

感谢您对济南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8日

吸收采纳情况

解决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