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2-00178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2-04-12 发布日期: 2022-04-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建质安字〔2022〕29号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济建质安字〔2022〕29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质监字〔202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各区县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宣传引导,确保2022年5月1日前分户验收工作家喻户晓、有序推进。

二、要科学监督抽查,确保落实到位。2022年5月1日前,市、区两级监督机构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对所属人员进行分户验收业务培训。市、区两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抽查和对分户验收结果的比对性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责令整改、依法处罚,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落实到位。

三、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依法实施。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履行住宅工作质量分户验收职责,特别是建设单位作为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降低标准。

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户验收工作推进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或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市局将择优转发,在全市推广。

联系人:刘茂楠、桑海燕,电话:66605641、66605661

邮箱:sanghaiyan@jn.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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