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暑期高温汛期季节,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雷电大风等灾害天气频繁, 防范施工安全事故进入关键期,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严格大风强降雨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全力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做好我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暑期汛期有关安全工作提出以下通知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暑期汛期历来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多发期,极易因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故。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暑期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到位。各区县住建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主要领导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重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具体到人员、具体到项目,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自然灾害等各类风险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力做好暑期汛期各项安全问题防控应对
各区县住建部门及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要认真分析查找暑期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在巩固当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细致地开展施工现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建立清单,逐条整改,做到整改闭环。一是加强对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垂直运输设备的排查和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三是要严格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及时督促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大风强降雨、防坍塌、防爆、防火、防尘、防食物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遇到大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一律停止户外作业,室内作业的一律做好防护措施,严防过堂风、瞬时风造成不可预见的次生事故,必要时一律停工;外墙砌块等一律抓紧加固,临边洞口等位置一律严禁堆放任何建筑物料。四是加强对施工现场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排查,特别要对工人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围墙等临时搭设设施重点排查,对难以保证人身安全的临时搭设设施,要及时撤出人员并予以拆除。五是加强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六是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的检查,确保符合临时用电规范要求。七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油漆、稀料、木材、外墙保温材料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八是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和食堂管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格控制工作流程,落实防蚊蝇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合理安排工人作业时间,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区县住建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夏季作业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督促企业和项目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合理安排高温天气工作时间,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提高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做好应急演练和值班值守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住建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重点督促落实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暑期汛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和保管,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及时掌握灾害天气信息,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要坚持暑期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动态,一旦遇有灾情险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