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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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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务必抓好贯彻落实。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随着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外来务工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也将增多,由于人员和施工机械尚未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县住建部门及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要结合前期各项工作部署,督促企业和项目全面开展复工复产前的自查自纠整改工作。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现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中标关键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到岗履职,对工程开(复)工的相关安全措施进行前期准备。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进行重新审查,确保其人证相符,持证上岗。 2.入场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工程施工前,各施工企业必须组织全体入场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大会,通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现场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讲好安全开工第一课,切实提高工人安全意识。要重点做好复工前新入场工人和转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形成完整详实的培训记录;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安全交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3.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现场基坑工程应对支护体系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施工;外脚手架各项构造措施应满足架体安全要求;起重设备、施工机具运行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调试及维护;对现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现场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措施应齐全可靠;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食堂的临时板房和临时用电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消防重点防范部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4.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治理情况。各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现场文明施工各项要求,落实现场各项扬尘污染治理措施,针对开工季节春季施工的特点,严格落实工程现场裸土绿化及覆盖、道路及场地硬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垃圾清运等针对性措施,确保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符合“六个100%”要求。 5.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春节后外地返岗工人逐渐增多,各种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交织叠加,也给我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小挑战。各项目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等要求,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人员测温、场所消杀、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工地疫情防控责任制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地人员管理监测、现场疫情防控、异常情况报告应急处置等进行全面自查,严防建筑工地疫情发生。 二、强化复查验收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人员对以上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经建设、施工、监理负责人签字验收合格后,报主管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派人对其进行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前不允许复工。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监管高压态势 各区县住建部门及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麻痹和松懈思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闭环。对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允许复工。对企业安全工作措施不落实或工作不负责任、随意降低安全标准、检查不深入细致的,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罚。要加强与本级安委办的沟通协调力度,配合开展好建筑施工领域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 要加强对复工检查工作不力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对在复审中发现自查过程弄虚作假、现场安全隐患较多、整改走过场等行为的项目,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工、约谈、移送行政处罚、实施信用惩戒等措施。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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