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各街镇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物业企业:
为加强物业行业基础数据管理,推进全市物业管理数据库建设,保障外地员工就地过年申请专项补贴工作,现将做好物业管理数据整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物业企业帐户管理
凡在本市开展物业服务的企业(包括在本市注册执业的独立法人物业企业,外市物业企业在本市执业注册的分支机构),均应在济南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物业信息系统,网址:http://221.214.107.228:8081/bvpmis)注册帐户(本市独立法人物业企业在本市注册的分公司不单独注册帐户),开展企业基本信息、项目信息、党建信息等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物业企业及项目信息维护
物业企业登陆物业信息系统后,点击进入“信息维护”栏目,并依次点击进入“企业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子栏目,进行信息填报。
(一)企业信息维护
在“企业信息维护”栏目中,物业企业应认真复核、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党建信息和2020年度经营信息(具体数据内容见附件1),上传系统保存即可。
(二)项目信息维护
在“项目信息维护”栏目列表中,对于企业已经退出服务、但仍显示在其名下的项目,企业可点击“解除项目挂接”予以删除,并按照以下要求整理所承接的物业项目(具体数据内容见附件2)。
1.完善现有的物业项目信息。物业信息系统中,企业名下的物业项目包括以下两类:一是已办理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项目(以下简称已备案的项目),二是项目经理向社区报到时报送的、尚未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项目(以下简称报到的未备案项目)。对于已备案的物业项目,企业主要录入物业团队及党建信息,同时补录项目的部分信息。对于报到的未备案项目,企业应完整填写物业项目的基本信息、物业团队及党建信息。
2.填报增加的物业项目信息。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在其名下增加物业项目。
(1)挂接物业信息系统已登记的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挂接项目)。企业通过点击“挂接已有项目”,可将物业信息系统中已登记的、其他企业实际已退出服务或无物业服务的、本企业已实际承接的物业项目纳入本企业名下,主要录入物业团队及党建信息,同时补录项目的部分信息。
(2)增加物业信息系统中未登记的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新增项目)。企业通过点击“新增项目录入”,即可新建一个物业服务项目,企业应完整填写项目的基本信息、物业服务团队及党建信息。
(三)社区街镇对信息进行审核入库
1.社区应及时对物业企业上传的物业项目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项目名称和地址、四至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竣工时间是否准确,报到的未备案项目、挂接项目、新增项目是否签订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团队及党建等信息是否完整,并报街镇复核。
2.街镇对社区推送的物业项目信息进行复核,予以确认接收。
三、物业管理信息整理工作的其他要求
(一)物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整理工作。物业企业要认真梳理本企业承接的物业项目(包括住宅和非住宅),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内容,整理并填报企业信息和物业项目信息。2月19日至2月28日期间,物业信息系统每天7:00至23:00对物业企业开放注册账户、填报信息的功能,并适时安排线上系统使用培训和答疑,具体见附件3。
(二)物业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物业信息系统。物业企业应安排相对固定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使用物业信息系统开展工作。物业企业已经在物业信息系统上注册用户,相关工作人遗失或忘记帐号或密码的,或对系统使用存在疑问的,可以按照附件3提示的方法进行处置。
(三)扎实做好外地员工就地过年申请专项补贴工作。物业企业应尽快整理所服务的物业项目,完成“信息上报”后,无需等待社区街镇审核通过,即可填报外地员工就地过年申请专项补贴的信息。申请专项补贴的系统功能将在2月21日对外开放,同时发布操作指南。物业企业信息、项目信息整理和申请专项补贴应于2月28日前全部完成。各区县申请专项补贴咨询电话见附件4。
(四)做好街镇、社区用户维护和项目分配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街镇要分别做好街镇、社区用户的维护工作,确保所有街镇、社区在物业信息系统中有帐户。区县要将辖区备案的物业项目分至街镇,街镇要将辖区备案的物业项目分至社区,没有所属社区的物业项目信息由街镇负责审核。
(五)做好物业企业录入信息的督促指导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街镇社区要及时解决企业录入信息过程中存在问题,切实保障外地员工申请就地过年专项补贴顺利开展。对于企业恶意挂接物业项目、新增虚假项目等情况,一经发现,应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计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
附件:1、企业信息维护内容表
2、物业项目信息维护内容表
3、济南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服务指南
4、各区县物业企业申请专项补贴咨询电话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