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21-00671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2021-11-11 发布日期: 2021-11-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编号: JNCR-2021-0150009
- 标题: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初装修新建公共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建发〔2021〕61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初装修新建公共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初装修新建公共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建发〔2021〕61号)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鲁司〔2020〕48号)等有关规定,经对《济南市初装修新建公共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继续执行该文件,登记编号为JNCR-2021-0150009,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4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