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20214月以来,根据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一)编制背景。国家“十四五”规划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我市在国内较早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更新成效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条件。但是,城市更新内涵与外延不够清晰、更新资源底数不清、实施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也制约了我市城市更新的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城市更新“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等问题,根据“三定”方案、《济南市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定》等要求,我局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承担编制任务

(二)编制过程。自《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在充分开展现状摸底和基础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初稿,并先后完成征求市有关部门区县意见专家论证、社会公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今年3月以来,区县党委、政府换届完成后我局再次就《规划“近期行动计划”部分征求各区县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近期行动计划和工作目标,细化城市更新项目库、完善《规划成果。

(三)征求意见情况。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关部门、区县政府、专家、社会公众主要“明确规划期限”“转变更新理念”“完善近期计划”以及“加快具体项目实施等方面提出了46建议。其中,已采纳40条;其他建议涉及“土地一二级联动”“加大土地出让金返还比例”“加强融资支持”等问题,不宜在规划成果中详细表述,拟通过出台相关配套文件的形式予以落实

《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在系统总结我市近年来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城市更新活动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明确了我市未来一个时期城市更新的总体原则核心任务、实施内容、更新策略分区指引实施机制以及近期行动计划内容。具体包括:

(一)提出总体要求。一是提出我市城市更新定义。济南市城市更新,是指在城市建成区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重点区域内,为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对城市更新存量资源开展的建设和治理活动。二是确定实施原则。我市城市更新工作遵循“规划引领、公共优先,注重品质、精细治理,多方参与、共建共享,试点先行、项目推进”的原则。三是明确总体目标。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落实区域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彰显济南特色风貌,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明确核心任务。《规划》提出构建“历史城区”“二环以内”“中心城区”“市域范围内其它建成区”四大更新圈层,分别明确了四大更新圈层的更新重点、更新方向。此外,围绕更新圈层,明确了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核心任务:一是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塑造城市空间发展新格局;二是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存量低效空间产业提效;三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彰显泉城特色风貌;四是促进民生改善,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五是推动节能减碳,促进生态绿色建设。

(三)梳理更新资源。《规划》提出“1+4+N”的更新资源体系。“1”是指历史文化遗产,“4”是指旧厂区、旧住区、旧村庄和旧市场,“N”是指老旧楼宇、传统商圈等其他类型的更新资源。对于不同的更新资源,《规划》中均提出了对应的更新策略和更新方式,为今后具体实施提供依据。

(四)完善实施机制。《规划》提出了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更新规划传导机制、政策保障机制、技术标准支撑以及近期行动计划规划实施提供保障。

(五)确定近期行动计划。《规划》分别制定了“十四五”时期“中优”与历史文化保护、旧住区、旧村庄、旧厂区、旧市场近期更新计划工作目标其中“中优”与历史文化保护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传承历史文脉彰显古城底蕴重点推动古城片区、老商埠片区、洪楼广场片区、上新街片区大千佛山景区以及小清河-黄河之间地区更新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旧住区更新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计划实施17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筑面积2000余万平方米,居民约26万户;计划实施6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面积306.53万平方米,居民约2.45万户旧村庄更新以二环内、齐鲁科创大走廊、智能智造走廊等重点片区的城中村改造为重点,计划实施33个旧村庄改造,建筑面积766万平方米,居民约3.18万户。旧厂区更新以天桥区、市中区为重点,计划实施586个旧厂区地块改造,建筑面积约376.7万平方米。旧市场更新以二环北路、二环西路沿线以及莱芜区、钢城区低端批发市场、建材、汽配等旧市场搬迁改造为重点,计划完成92个旧市场搬迁改造,建筑面积约99.8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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