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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区崔寨南片区2号地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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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冻 结 通 告 济建征冻告字〔2020〕23号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崔寨南片区2号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崔寨南片区2号地块范围内:包括德海房地产公司济阳分公司(236户)、第三粮库、济南东星精密量仪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加油站、中国石油加油站等。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为准(详见附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20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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