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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滨州路(烟台路到横支12号路)道路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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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选定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选定济南市滨州路(烟台路到横支12号路)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南市滨州路(烟台路到横支12号路)道路建设工程。 二、拟征收范围:东至二环西路,西至潍坊路,南至莱芜路,北至烟台路(征收范围内房屋包括以下门牌号:张庄村126号、张庄村619号)。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拟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协商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房屋征收预评估工作。我市具备相应资质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已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房屋征收”专栏公布。网址如下:(/)。 四、拟征收范围内超过三分之二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一致的,将协商一致的证明材料及协商结果书面报至房屋征收部门(地址:张庄路368号张庄小学北邻桃园北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周建刚,联系电话:15376166772)。 五、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将依法采取逐户征询或集中投票的方式选定征收房地产预评估机构。 六、采取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征收房地产预评估机构时,将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选定的方式选定征收预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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