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推动招标代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修订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恳请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ztbglb2019@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66号办公楼204房间, 邮编:250001。 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 12日。 招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