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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选定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项目二期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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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选定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项目二期 房屋征收预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了做好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项目二期房屋征收预评估工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济更政字[2016]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项目二期 二、拟征收范围:东至腊山河西路,西至津浦铁路,南至小清河,北至黄河与G35高速公路。详见项目勘测定界图。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拟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协商选定3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房屋征收预评估工作。我市有相应资质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征收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已在济南房屋征收信息公布。 四、拟征收范围内超过三分之二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一致的,将协商一致的证明材料及协商结果书面报至项目房屋征收现场指挥部[地址:济齐路189号 五、被征收人在公告的协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将依法采取[逐户征询]或[集中投票]的方式选定征收房地产预评估机构。 六、采取上述方式仍未能确定征收房地产预评估机构时,将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选定的方式选定征收预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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