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工作程序》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0-30 10:36 浏览量: 字号:[ ]


1.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是怎样划分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和已售公房维修资金两种,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由业主交存属于业主共有,建账到户,已售公房维修资金从已售公房售房款中提取属于已售公房售房单位所有,建账到幢。

3.维修资金使用由谁提出申请?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申报单位是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企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停止工作时,可由居委会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

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原则上由原产权单位作为申报单位,也可由原产权单位委托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原产权单位因歇业、破产等无法履行职责的,由居委会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作为申报单位。

4.维修资金使用有几种程序,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有两种,分为一般程序和应急程序。一般程序需要分摊范围内业主建筑面积和户数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后实施,应急程序可不经过业主建筑面积和户数双三分之二表决的过程。

5.维修资金使用业务是否实现了一次跑腿?

维修资金使用业务均实现了网上操作,为方便申报单位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时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报件,将签字盖章的所有资料扫描件上传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在决算款拨付时将书面材料一次性提交到维修资金使用受理窗口,实现了一次跑腿。

6.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一般使用程序是如何实现业主表决的?

由于传统的手工签字决策形式单一、效率低下、真假难辨,由此产生大量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自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全面实行电子化表决,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既可有效提高业主决策效率,确保业主意愿的真实表达,又可减轻申报单位工作负担,有利于减少社区纠纷,为营造和谐社区创造良好条件。

7.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维修资金应急使用?

屋面漏雨、外墙渗水、下水管道破裂、外墙面脱落、道路塌陷等经业委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的,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质监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的,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公安消防部门出具书面整改意见的,可启动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出现房屋损坏的应急情况,申报单位应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问题发生,在尽快的时间内提出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应急维修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别紧急的情况立等可取。

安全隐患处置妥当后,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业主公示。

8.维修资金使用应如何保障维修工程经济合理支出,控制工程成本?

申报单位在业主委员会、业主的监督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一般使用程序的维修工程预结算金额3万元以上的,应急使用程序的维修工程预结算金额1万元以上的申报单位要出具预结算审计报告。

9.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已售公房交易后需要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吗?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过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新业主持不动产权证到维修资金窗口直接办理,第二种是物业企业或业主委员会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网上提交新业主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办理。

已售公房维修资金属于已售公房售房单位所有,建账到幢,不需要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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