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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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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切实解决房屋维修难题,我局对住房维修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根据《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工作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精简和优化。现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已售公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及《维修资金过户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5日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一、申报单位 以下所称申报单位是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企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停止工作时,可由居委会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 (一)申报单位注册备案 1.登录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nfg.jinan.gov.cn),点击“网上政务-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申报单位注册信息表; 2.准确、完整填写注册信息表并盖章确认; 3.携带小区各楼幢《单体竣工验收备案单》复印件、注册信息表及表格说明中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到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办理申报单位注册备案手续; 4.资金中心审核后予以备案,分配系统用户账号、密码。 (二)维修资金支用户备案 业主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应开立银行账户。未开立银行账户不能申请支用户备案的,申报单位应做出书面说明,可由其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支用户备案。申报单位到资金中心提交下列材料办理维修资金支用户备案手续: 1.维修资金支用户备案申请。注明小区维修资金使用委托单位和拟备案的维修资金支用账户的基本情况; 2.物业企业或施工企业作为支用户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和印鉴卡复印件。 三、维修资金一般使用程序 (一)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准备 1.申报单位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方案应该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具体内容及范围,工程预算金额(工程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的应由申报单位在维修资金系统随机选取的审计机构出具预算审计报告),施工工艺及主材规格、型号,资金来源,维修工程保修期,施工队伍的选择方式等,并报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2.申报单位登录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录入维修信息,生成维修项目任务单、维修费用分摊清册及业主意见书和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 3.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维修工程预算书或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醒目位置或相关楼宇出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申报单位应现场拍照取证,同时利用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电子化决策平台进行业主投票,同意业主所占比例需达到双2/3以上; 4.确定施工队伍,签订维修合同; 5.申报单位登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公示照片等图片资料,完成维修项目网上操作,生成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和首付款拨付审核表,打印并签字、盖章。 (二)申请资料上报 申报单位应向资金中心提交下列资料,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手续: 1.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1); 2.首付款拨付审核表(附件2); 3.工程预算书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 5.单位授权委托书。 申报单位也可以将签字盖章的所有资料扫描件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件,在尾款拨付时将书面材料一次性提交。 (三)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 符合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资金中心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同时将工程预算款的70%划转到申报单位备案账户。 (四)申报单位组织实施维修。 (五)尾款申请资料提交 维修工程项目竣工后,申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办理尾款划拨手续: 1.尾款拨付申请书(附件3); 2.维修工程验收及费用审核表(附件4); 3.工程结算书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或审计报告; 4.审计发票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无审计的不需提供)。 (六)尾款拨付 资金中心核实完毕后将维修工程尾款划拨至申报单位备案账户。 备注:结算金额超过3万元的,或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10%以上,有关部门、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代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须提供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 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危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或对业主生活造成严重不便的紧急情况时,物业企业或相关业主应迅速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视具体情况除可按一般维修程序组织实施维修外,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维修资金应急维修申请准备 1.申报单位持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制定应急维修更新改造方案,方案应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具体内容及范围,工程预算金额(工程预算金额1万元以上的应由申报单位在维修资金系统随机选取的审计机构出具预算审计报告),施工工艺及主材规格、型号,资金来源,维修工程保修期,施工队伍的选择方式等。有业主委员会的需报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2.确定施工队伍,签订维修合同; 3.申报单位登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录入维修信息,生成维修项目任务单和维修资金应急维修使用申请审核表,打印并签字盖章。 (二)申请资料提交 申报单位提交下列资料,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手续: 1.应急维修使用申请表(附件5); 2.损坏证明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整改意见; 3.工程预算书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 5.单位授权委托书。 申报单位也可将签字盖章的所有资料扫描件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件,在决算款拨付时将书面材料一次性提交。 (三)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 符合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条件的,资金中心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四)申报单位组织实施维修 (五)维修资金拨付申请资料提交 维修工程竣工后,申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办理维修款项的拨付手续: 1. 维修工程验收及费用审核表(附件6); 2. 决算款拨付申请书(附件7); 3.工程结算书复印件(申报单位)或审计报告; 4.审计发票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无审计的不需提供)。 (六)维修资金拨付 资金中心审核完毕后将维修资金直接划转到申报单位备案账户。 备注: 1、应急维修范围:屋面漏雨、外墙渗水、下水管道破裂、外墙面脱落、道路塌陷等经业委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的;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质监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的;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公安消防部门出具书面整改意见的。 2、按应急维修程序使用维修资金的,待安全隐患处置妥当后,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业主公示。 3、结算金额超过1万元的,或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10%以上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或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代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须提供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本程序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济南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编号:
附件2 济南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首付款拨付审核表 物业项目: ,计划对 (一般项目)进行维修更新,本次维修范围 ,本次维修预算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按照70%的首付款拨付比例,首付款金额为 元,根据该项目列支范围内业主维修资金交存情况,现申请从维修资金专户拨付首付款金额为 元,不足部分由相关业主现金补交维修费用 元。
附件3 维修工程验收及维修费用审核表
备注:1.未聘请专业工程监理单位的需征求业主代表意见。 2.本表应后附维修工程决算书或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结算金额超过3万元的, 或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10%以上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或业主委员会、相关业 主代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须提供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附件4 济南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支用尾款拨付申请书 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物业项目: ,对 (一般项目)已进行维修更新,本次维修范围: ,本次维修决算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已申请拨付首付款 元(其中维修资金专户支付 元)。 根据维修合同约定,按照维修决算费用的 %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 元(其中维修资金专户扣除 元)。应付工程尾款为 元。根据该项目列支范围内为业主维修资金交存情况,现申请从维修资金专户拨付尾款金额为 元,不足部分由相关业主现金补交维修费用 元。
附件5 济南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维修使用申请表
附件6 维修工程验收及费用审核表
备注:1.未聘请专业工程监理单位的需征求业主代表意见。 2.结算金额超过1万元的,或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10%以上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 或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代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须提供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附件7 济南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维修决算款拨付申请书 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物业项目: ,计划于对 (应急项目)进行维修更新,本次维修范围 特提出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次维修决算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根据维修合同约定,按照维修决算费用的 %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 元(其中维修资金专户扣除 元)。应付工程决算款为 元。根据该项目列支范围内业主维修资金交存情况,现申请从维修资金专户拨付工程决算款金额为 元,不足部分由相关业主现金补交维修费用 元。
已售公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一、申报单位 已售公房原则上由原产权单位作为申报单位,也可由原产权单位委托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原产权单位因歇业、破产等无法履行职责的,由居委会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作为申报单位。 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 (一)申报单位注册备案 1.登录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nfg.jinan.gov.cn),点击“网上政务-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申报单位注册信息表; 2.准确、完整填写注册信息表并盖章确认; 3.携带注册信息表及表格说明中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到资金中心办理申报单位注册备案手续; 4.资金中心审核后予以备案,分配系统用户账号、密码。 (二)维修资金支用户备案 申报单位登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打印《已售公房自然幢明细确认单》加盖公章,报送资金中心。 申报单位没有银行账号或银行账号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做出书面说明,可由其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支用户备案,到资金中心提交下列资料办理维修资金支用户备案手续: 1.维修资金支用户备案申请(登录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nfg.jinan.gov.cn),点击“网上政务-下载中心”下载、打印)。注明小区维修资金拟备案的维修资金支用账户的基本情况; 2.开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和印鉴卡复印件。 三、维修资金一般使用程序 (一)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准备 1.申报单位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方案应该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具体内容及范围,工程预算金额,施工工艺及主材规格、型号,资金来源,维修工程保修期,施工队伍的选择方式等; 2.申报单位登录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录入维修信息,生成维修项目任务单、维修费用分摊清册及业主意见书和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 3.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维修工程预算书或审计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醒目位置或相关楼宇出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申报单位应现场拍照取证,同时书面征求维修项目分摊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业主意见(相关业主应在系统生成的业主征询意见书中签署意见),同意业主所占比例需达到双2/3以上; 4.确定施工队伍,签订维修合同; 5.申报单位登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将业主意见录入保存,同时上传公示照片等图片资料,完成维修项目网上操作,生成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和首付款拨付审核表,打印并签字、盖章。 (二)申请资料提交 申报单位可以向资金中心提交下列资料,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手续: 1.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1); 2.首付款拨付审核表(附件2); 3.工程预算书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 4.分摊清册及征求意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附件3);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 6.单位授权委托书。 申报单位也可以将签字盖章的所有资料扫描件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件,在尾款拨付时将书面材料一次性提交。 (三)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 符合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资金中心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维修工程预算款的70%划转到申报单位备案账户。 (四)申报单位组织实施维修。 (五)尾款申请资料提交 维修工程项目竣工后,申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报资金中心,办理尾款划拨手续: 1. 维修工程验收及费用审核表(附件4); 2. 尾款拨付申请书(附件5); 3.工程结算书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或审计报告; 4.审计发票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无审计的不需提供)。 (六)尾款拨付 资金中心审核完毕后将维修工程尾款划拨至申报单位备案账户。 备注:结算金额超过3万元的,或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10%以上,有关部门、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代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须提供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维修资金应急维修使用程序 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危及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或对业主生活造成严重不便的紧急情况时,物业企业或相关业主应迅速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视具体情况除可按一般维修的程序组织实施维修外,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维修资金应急申请准备 1.申报单位持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制定应急维修更新改造方案,方案应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具体内容及范围,工程预算金额,施工工艺及主材规格、型号,资金来源,维修工程保修期,施工队伍的选择方式等。有业主委员会的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2.确定施工队伍,签订维修合同; 3.申报单位登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录入维修信息,生成维修项目任务单和维修资金应急维修使用申请审核表,打印并签字盖章。 (二)申请资料提交 申报单位向资金中心提交下列资料,办理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手续: 1.维修资金应急维修使用申请表(附件6); 2.损坏证明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整改意见; 3.工程预算书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 5.单位授权委托书。 申报单位也可以将签字盖章的所有资料扫描件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件,在决算款拨付时将书面材料一次性提交。 (三)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 符合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条件的资金中心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四)申报单位组织实施维修 (五)维修资金拨付申请资料提交 维修工程竣工后,申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办理维修款项的拨付手续: 1.决算款拨付申请书(附件7); 2.维修工程验收及费用审核表(附件8); 3.工程结算书复印件(申报单位)或审计报告; 4.审计发票复印件(申报单位盖章,无审计的不需提供)。 (六)维修资金拨付 资金中心审核完毕后,承办银行将资金直接划转到申报单位备案账户。 备注: 1、应急维修范围:屋面漏雨、外墙渗水、下水管道破裂、外墙面脱落、道路塌陷等经业委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的;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质监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的;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公安消防部门出具书面整改意见的。 2、按应急维修程序使用维修资金的,待安全隐患处置妥当后,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业主公示。 3、结算金额超过1万元的,或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10%以上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或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代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须提供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六、本程序自2019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1 济南市已售公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编号:
附件2 济南市已售公房专项维修资金 支用首付款拨付审核表 ,计划对 (一般项目)进行维修更新,本次维修范围 。本次维修预算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其中已售公房所占楼幢总面积比例: %)。 其中资金专户拨付金额为 元。按照70%的首付款拨付比例,首付款金额为 元,根据该项目列支范围内业主维修资金交存情况,现申请从维修资金专户拨付首付款金额为 元,不足部分由相关业主现金补交维修费用 元。
附件3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清册
维修项目业主征询意见书
附件4 维修工程验收及维修费用审核表
备注:1.未聘请专业工程监理单位的需征求业主代表意见。 2.本表应后附维修工程决算资料或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结算金额超过3万元的, 或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10%以上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或业主委员会、相关业 主代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须提供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附件5 济南市已售公房专项维修资金 支用尾款拨付申请书 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对 (一般项目)进行维修更新,本次维修范围: 。本次维修预算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其中已售公房所占楼幢总面积比例: %) 根据维修合同约定,本次项目的决算款为 元,按照维修结算费用的 %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 元(其中维修资金专户扣除 元)。根据该项目列支范围内业主维修资金交存情况,现申请从维修资金专户拨付款金额为 元,不足部分现金补交维修费用 元。
附件6 济南市已售公房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维修使用申请表
附件7 济南市已售公房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维修决算款拨付申请书 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计划对 (应急项目)进行维修更新,本次维修范围: 。本次维修预算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其中已售公房所占楼幢总面积比例: %) 根据维修合同约定,本次项目的决算款为 元,按照维修决算费用的 %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 元(其中维修资金专户扣除 元)。根据该项目列支范围内业主维修资金交存情况,现申请从维修资金专户拨付款金额为 元,不足部分现金补交维修费用 元。
附件8 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及维修费用审核表
备注:1.未聘请专业工程监理单位的需征求业主代表意见。 2.结算金额超过2万元的,或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10%以上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 或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代表认为有必要审计的,须提供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维修资金过户工作程序
一、维修资金过户 方式一:新业主持不动产权证到维修资金窗口直接办理; 方式二:物业企业或业主委员会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网上提交新业主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办理。 二、本程序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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