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大学学生宿舍20号楼项目“9.13”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济建质安字〔2018〕71号 

各区县住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9月13日,长清区济南大学学生宿舍20号楼项目在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一起摔伤事故,造成三人受伤住院。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济南大学学生宿舍20号楼项目建设单位为济南大学;施工单位为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18年9月13日,施工人员在六层二次结构砌体过程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擅自用小型电动车运送材料,因操作不当,车辆倒入电梯井平面防护网,造成平面防护网破裂,将五楼两名安装模板施工人员砸伤,并撞坏各楼层平行防护网,三人(含司机)同时落入一层。事故发生后,各参建单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对伤者进行救治,目前三位伤者正在治疗过程中。

二、 处理意见

这起事故被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暴露出我市部分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安全意识不强、施工现场管控不到位等问题。9月20日由委质量安全管理处联合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对施工单位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进行了约谈,经研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大学学生宿舍20号楼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违反有关规定,对此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决定对该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该项目进行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 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济南大学学生宿舍20号楼项目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按规定采取监理措施,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决定对该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该起事故的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教训十分深刻。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严禁机动运输车辆通过垂直运输工具进行建筑楼层进行物料倒运工作,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同时,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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