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45T/2018-00463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18-08-01 发布日期: 2018-08-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标题: 《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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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督站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背景过程

《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于2015年6月印发执行。文件颁布实施后,我站建立了相应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鉴于目前文件已到期,我单位结合最新法规、规章及工作实际,对文件进行了局部修订。

二、修订依据

依据《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访条例》、《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令第308号)完成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三、主要内容及相关说明

本办法分为总则、质量投诉受理、质量投诉处理及办结、责任追究及附则共五章二十二条。

(一)明确了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投诉处理机构、工程最低保修期和责任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的相关内容。

(二)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处理了质量投诉受理程序和不受理的具体情况;增加了关于投诉处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规定。

(三)修订了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在协调处理质量问题投诉时应遵循的基本程序。

(四)修订了办结和终止投诉处理的情况。

(五)明确了工程在交付使用前设置《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的相关要求。

(六)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投诉处理机构在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中的相应职责及责任追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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