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玉龙 实习生 孙梦飞
16日,济南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关于修订《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通知,对原有的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手续办理政策进行了修订。今后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在加装电梯前应向所在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申请项目备案。
报备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此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在加装电梯前,制定初步方案以及征求业主意见、签订书面协议后便可实施电梯加装,而修订后的《导则》则增加了报备这一要求。
根据《导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一般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为申请人(即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书面委托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项目管理企业等单位作为实施单位,按照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权限,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申请人及实施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而在业主协商及项目报备这一环节,除了制定初步方案以及征求业主意见、签订书面协议外,本单元业主就增设电梯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全部签订书面协议后,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申请项目备案。各区牵头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备手续时,应同时向规划部门征求对增设电梯初步设计方案的初审意见。其中办理部门的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资料不全应进行补充勘察
在此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过程中,部分小区由于建成时间较早,相关的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缺失,导致施工过程中面临着不少问题,例如开工时才发现地下还有杂乱的管道等。
而修订后的《导则》则增加了设计前的资料准备、补勘的要求。提出设计前要收集原楼房的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同时,调查原楼房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程度、施工质量、维护和安全状况以及地基变形情况,从安全性能、抗震性能、地基变形三个方面分析增设电梯的可行性。
其中当楼房为砌体结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应未经鉴定和加固直接进行增设电梯:①早期建造,未进行抗震设计,也无抗震措施的;②承重墙体拆改情况较严重,也未采取加固处理措施的;③承重墙最小尺寸、圈梁和构造柱设置等主要抗震措施不符合当时抗震标准的;④地基变形造成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规范标准或承重墙体开裂,且沉降尚未稳定的。
施工图设计文件要送审
《导则》提出,增设电梯应因地制宜选择布置位置,底层入户方式应流线简洁,避免迂绕。增设电梯入户方式分为利用楼梯中间休息平台错半层入户和平层直接入户。平层直接入户的,进户门位置一般应为靠近电梯侧的第一间房屋(卫生间除外)的最短距离处,连廊宽度不宜大于1.5米,且不应小于1.2米。
而在消防要求上,则进一步明确电梯不应占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米。消防车道的认定以房屋原设计图纸为准,如原设计图纸无明确标识或图纸遗失,则增设电梯位置距离消防车道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20米即可满足消防要求。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及时办理规划审查、施工备案等审批手续,并及时向质监部门书面告知和申请监督检验。增设电梯可能影响或改变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消防等设施的,应事先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沟通,提前到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而修订后的《导则》则新增了项目开工前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其中办理部门为受市政府委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主要有三家: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山东同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图审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