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严厉打击整治危大工程违规施工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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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建质安字〔2018〕79号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严厉打击整治危大工程违规施工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

 


 

 

 

全市严厉打击整治危大工程违规施工

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整治危大工程违规施工百日集中行动的通知》(鲁建办明电【2018】15号)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建筑与轨道交通工程危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效预防和遏制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市房屋建筑与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宣贯执行住建部危大工程部令和省厅实施细则,严格监督企业和项目全面自查自改,深入排查完善监管机制漏洞,不间断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零容忍”处理处罚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行动范围及时间

(一)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工程。

(二)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专题宣贯教育。市城乡建设委组织所属监管人员、区县监管机构负责人、大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所属监管人员、辖区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企业和项目分级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10月底前分别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培训。详细讲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质安字〔2018〕15号)。

(二)企业全面自查。全市房屋建筑与轨道交通施工企业和在建施工项目,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全面开展危大工程安全施工情况自查自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是否按要求对相关施工用原材料及构配件进行了检验和复试。

3.施工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情况。从事危大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4.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5.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救援预案、建立组织机构、制度、器材及库房是否落实等。

(三)梳理完善监管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强化危大工程监管制度。

1.完善危大工程管理制度,强化危大工程专家论证管理,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进一步完善危大工程专家库建设,加强对论证专家的管理。

2.持续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认真落实《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管理,明确监管主体;加强建筑起重设备的使用过程管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司索工及信号工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坚决杜绝设备带病工作和违章指挥现象,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转;加快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起重设备科学化、信息化监管。

3.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合理制定监督计划,适时开展各类危大工程抽查和专项检查,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专项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制度,强化检查验收制度,确保专项方案得到有效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底前)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通过专题教育、剖析危大工程典型事故、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观摩体验式教育基地等形式,推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在全行业入脑入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

各施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根据住建部危大工程部令和省厅实施细则,全面开展危大工程安全施工情况自查自改,按工程项目建立自查台账,及时发现问题隐患,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销号管理。

施工企业要对项目部自查自改情况全面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严格处理处罚,并与项目部考核和项目负责人薪酬挂钩,每月通报对项目部检查处理情况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11月1日-2019年1月31日)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集中力量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紧紧围绕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危大工程关键管控环节,坚持查实体隐患问题和主体违规行为并重,及时发现重大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跟踪闭环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细化措施,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这次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区县行动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0月25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委。

(二)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在宣贯培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综合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工整顿,消除隐患并经主管部门复核留存记录后方可复工。凡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并审核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未组织专家论证,未按论证意见修改或重新论证,或未严格按专项方案施工的,一律停工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予以企业诚信扣分处理。

(三)加强调度,定期通报。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报送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调度内容纳入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月调度范围,本月起使用新调度表(见附件)。市城乡建设委将百日行动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和施工安全治理月调度重点,突出方案中加黑表述部分内容,每月通报各区县行动进展情况。行动期间,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要每月报送2~3个典型案例,市城乡建设委在全市公开曝光。

联系人:

唐春凯   联系电话:61378700,电子邮箱: jdzzgbaq@163.com

张洪霞    联系电话:66605632(传真),电子邮箱: zac5632@163.com

 

附件: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工作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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