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建字〔2018〕56号
各县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5号)和省人社厅、住建厅等12部门《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要求,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开设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等制度严格按照既定进度落实到位,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筑领域农民工技能水平参差不齐、流动性强、用工管理混乱是行业积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始终难以根治,特别是当前建筑市场用工荒、用工难的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建筑原材料价格上涨且需现金支付给施工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更为规范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增添了困难。解决这些问题虽不能一蹴而就,但要清醒认识到,在垫资施工、层层转包、黑心“包工头”的违法“债务链条”面前,在愈发严峻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形势面前,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工作已刻不容缓。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治标治本的文件举措,着力构建改善行业用工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2017年12月,国务院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到2020年每年对各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考核,省政府也将结合全省实际,对市、县两级政府进行考核,切实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按照济建发〔2018〕28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要在全市建筑工程项目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工资等制度措施,切实将治欠保支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对此,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广大施工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确保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扎实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即日起至10月20日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揽的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要对照济建发〔2018〕28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和规范:(1)是否制定并实施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制度;(2)是否配备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使用“泉城平安卡”打卡考勤上岗;(3)是否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劳资管理专职人员,及时对农民工信息进行采集、核实、更新;(4)是否实行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办法,由总承包企业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打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5)是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农民工考勤记录、工资发放情况和投诉维权方式等。尚未使用“济南市建筑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的项目,要抓紧到市或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取登录账号并按规定填报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已领取登录账号的,要在该平台上尽快完善项目农民工实名制信息。
10月21日至31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和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和规范:(1)登录使用“济南市建筑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和更新完善农民工实名制信息情况;(2)农民工持“泉城平安卡”打卡考勤和每月工资结算、公示情况;(3)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与监管银行签订资金三方托管协议,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4)通过农民工个人银行卡按月发放工资情况等。正在主体阶段施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100%达到上述检查要求。
三、切实加大问题整改和惩戒力度
对在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不重视、弄虚作假、不按要求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按规定考勤和支付工资的施工单位,坚决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和信用评价扣分的处理措施。对不签订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三方托管协议或不及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和信用评价扣分的处理措施。对存在相关问题的企业,一旦发生工资拖欠、酿成讨薪事件,坚决予以从严从重处理,并一律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11月5日前,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开展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对存在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在专项检查情况报告中点名列出。市城乡建设委将对各区、县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在建工程项目数量及覆盖率进行全市排名。
联系人:袁代君,联系电话:61378863,传真:61378869,邮箱:qingqianban8869@163.com。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