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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冻结通知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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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济(xx)征冻字〔XX〕XX号 XX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XXXXXXXXXXXXXXX项目 房屋征收冻结通知
区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管理局、工商局、民政局、公 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xx办事处、水业集团网管部: XX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其中包括: 。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一)冻结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二)有关事项: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1.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2.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4.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5.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xx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城市更新 征收 冻结 通知 抄送: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住房保障管理局、民政局、电力公司、城管执法局。 济南市xx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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